谭锡三
谭锡三(1915年-1983年8月) 原名谭怀恩,禹城县(现为市)张庄镇李元庄人。1931年至1933年,在禹城城内的小学上学时,经常阅读进步书籍,思想活跃,常在《平民周报》上发表揭露社会的文章,险些被反动当局逮捕。小学毕业后,考入省立平原第五乡村师范学校,因交不起学杂费,两年半后辍学,到李功臣小学任教。1936年9月,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,在禹城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活动。
1937年“七·七”事变后,参加了禹城抗敌后援会。同年9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,之后调鲁西北特委工作。1938年,到河南驻马店参加军训学习班,年底结业,在鲁西北特委任警卫连指导员,在鲁西北地区进行抗日活动。1939年4月,任中共禹城县委组织部部长。同年9月,县委决定以他为主组建抗日武装,不久成立了除奸团,任团长,后改为八路军一一五师武装工作团,辖3个中队,200多人,在齐河、禹城一带抗日除奸,威震敌胆,日伪军称他“谭阎王”。1940年5月,任禹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武装工作团团长。同年10月,日伪军在长清、禹城、茌平一带进行“大扫荡”,抗日军队撤至外线活动。他只带四、五个战士在内线发动群众对付敌人,声东击西同敌人周旋,搞得日伪军晕头转向,表现了大无畏的革命精神。是年底,负重伤,转移到后方医院治疗。1941年7月,伤情好转后,任运东实验区区长,带领抗日军民,主动出击,摸岗哨,打据点,除奸反叛,在运东地区影响颇大。1945年后,历任宁阳县人民政府县长、泰西行政公署科长。期间,发动群众支援前线,进行减租减息和土地革命运动,都取得显著成绩。曾率部队参加了济南战役,在战斗中再次负伤。
建国后,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社会司司长,主管全国城市经济福利工作,为发展人民的福利事业,帮助失业者和残疾人开展生产自救,竭尽全力,受到人民好评。1955年后,历任辽宁省物资局党委办公室主任,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副秘书长,抚顺市民政局局长、物资局局长、石化局局长、党委书记等职。1983年8月,因病逝世。